近日,紅牛系列商標的曠世之爭又有了新動態。紅牛維他命飲料有限公司作為申請人對天絲醫藥保健有限公司佔有的第11460102號紅牛Redbull(立體商標)提出無效宣告請願,終極國家常識產權局判定無效宣告理由不成立,商標予以保持。
夏日酷暑,又到了飲料販售的旺季。內地的性能性飲料除了品牌之間的競爭,還有由於商標糾紛懸而未決而導致3種紅牛并存的情勢。
近日,紅牛系列商標的曠世之爭又有了新動態。紅牛維他命飲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北京紅牛)作為申請人對天絲醫藥保健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天絲醫藥)佔有的第11460102號紅牛Redbu運彩 過關規則ll(立體商標)提出無效宣告請願,終極國家常識產權局判定無效宣告理由不成立,商標予以保持。
據中國商標顯示,此次的爭議商標由天絲醫藥于2024年9月7日申請,2024年5月7日核準注冊,商標專用期至2024年5月6日。從商標圖的顯示來看,此立體商標即是紅牛的金罐包裝。
無效宣告判定書領會
紅牛金罐商標權歸屬天絲
北京紅牛提起無效宣告的重要理由為:一、申請人是紅牛Redbull維生素性能飲料在中國的生產販售商,途經大批的採用和宣揚推銷,使該商品具有極高的著名度和陰礙力。爭議商標妨害了申請人著名商品特有包裝、裝潢的在先權力。二、爭議商標是對申請人在先採用并具有一定陰礙商標的搶注。三、申請人與被申請人具有合同、業務往來關系,其知曉申請人在先採用立體商標并具有一定著名度,其注冊爭議商標的行徑存在主觀惡意。四、被申請人具有搭便車、傍名牌的主觀惡意,該行徑搗亂了正常的商標注冊秩序。
針對爭議商標是否違背《商標法》第三十二條‘不得妨害他人現有的在先權力(著名商品特有包裝、裝潢權)’的規定這一重點疑問,國家常識產權局出具的判定書中表示:
申請人提交的外觀設計專利證書本身并不可產生著名商品特有包裝裝潢權,申請人提交的關于紅牛產物的宣揚採用等證據是其作為商標被允許人的採用證據,固然申請人對紅牛維生素性能飲料著名度的增加做出了功勞,不過由此產生的商譽仍然附屬于著名商品紅牛維生素性能飲料,應由該著名商品的權力人天絲醫藥保健有限公司享有。
申請人稱已有法院判決確定申請人對涉案包裝裝潢享有正當權益,并在此根基上認定他人構成侵略申請人著名商品特有包裝裝潢權的行徑(國知局的判定書中寫明申請人說的是2024年廣東高院的一份判決,而天絲醫藥對申請人的商標授權已經于2024年10月到期)。我局以為,法院之所以認定申請人對該著名商品的裝潢享有正當權力是基于申請人得到了採用被申請人紅牛 red bull及圖商標的正當授權,以及被申請人授權申請人處置中國境內紅牛各項正當權益被侵權的一切訴官司宜之權力。因此,申請人關于爭議商標妨害了其著名商品特有包裝、裝潢權力的主張我局不予支持。
也即是說,天絲是紅牛商標和金罐包裝的所有者,而北京紅牛在商標授權允許期內可以採用紅牛包裝、裝潢以及立體商標,都是基于此前天絲的授權。而天絲對北京紅牛的商標允許協議于2024年到期,且未續約。商標允許協議到期后,天絲作為品牌所有者和權力人,才有權力採用或者授權採用紅牛商標和金罐包裝。
那麼既然商標本就屬于天絲,北京紅牛只是被允許採用,其提起無效宣告所主張的所謂搶注、惡意申請、傍名牌等理由就更不成立了。
北京紅牛為什麼要提起無效宣告?
日前,華彬快消品公布了2024年上半年販售業績,此中紅牛的販售額降落約3.6,這與紅牛的商標糾紛及天絲集團發力中國市場也不無關系。華彬集團固然目前還一直在生產和販售紅牛產物,不過紅牛系列商標權屬一直堅牢把握在天絲手中,盡管華彬方面一直試圖通過實在際管理的北京紅牛提告狀訟試圖通過掠奪或者共享紅牛系列商標以到達能繼續採用紅牛系列商標的目標,比如上年底的宣判的紅牛系列商標權屬案中,北京紅牛就向北京市高等人民法院要求確定其對紅牛系列商標享有所有者正當權益,并要求天絲付款其廣告宣揚費用。但結局卻適得其反,北京高院判決駁回了北京紅牛的全體訴訟請願,并確定了紅牛系列商標的權屬狀態是領會的,均歸屬于天絲所有。華彬方面除了要付款1880萬的天價訴訟費,其面對的紅牛商標危機也是越發嚴重,這也導致其內部隊伍不穩、對外市場競爭中也不敢做出大的投入和推銷。
另一方面,天絲集團則不停加碼中國市場,自2024年6月至今,天絲集團聯盟在華配合同伴廣州曜能量飲料有限公司以及普盛食物販售有限公司,在中國市場先后推出了紅牛 安奈吉飲料和紅牛 維生素風韻飲料。作為紅牛商標權力人,天絲集團在近期的宣示中也表明目前中國市場上牟取正當授權的金罐紅牛產物僅有紅牛 安奈吉飲料和紅牛 維生素風韻飲料2款產物。憑借強盛的品牌背書和認識紅牛打法的當地操盤隊伍,上年半年時間里,新品紅牛在中國的販售額過份了10億元,蓋住全國24省、直轄市的227個都會并在快速的拓展中。本年5月,天絲集團更是以環球紅牛品牌及‘紅牛’商標的創始者和所有者的地位公佈,前程三年將對在華業務進行一系列投資,投資總額為10.6億元,包含有深化在華配合同伴戰略關系、在中國設立新的典型處、組開國內隊伍、擴建新的生產基地以及推出該集團旗下更多新產物等一系列大動作,越來越多的經銷商們參加到了天絲集團的陣營,此中不乏此前一直經營紅牛的經銷商。
盡運彩 劃單管紅牛的販售額降落,但從販售額占比來看,2024年上半年,華運彩 八強彬快消品售額總額為143.26億元,此中紅牛辦妥販售額133.93億元,約占93.5。所以對于華彬集團來說,不停的提起無效宣告、提告狀足球押注訟、連續上訴,也許是奪取更多時間的最好抉擇,終究時間即是金錢。
天絲醫藥享有紅牛系列商標的專用權,那麼華彬方面在商標授權到期后要如何解決商標疑問?在上文提到的上年年底被駁回的紅牛系列商標權益案中,北京紅牛提出紅牛系列商標要共同所有,此次無效宣告的立體商標也是此中之一。這個共同所有也許是受到了加多寶與王老吉案件的激勵,但是,紅牛商標案和加多寶王老吉案還是有本性區其它。
首要,兩者最為明顯且核心的疑問是其爭議范圍的差異,紅牛商標案是環繞紅牛商標專用權而展開的一系列商標侵權訴訟。而加多寶和王老吉案聚焦于飲料的包裝裝潢,從法條角度來看屬于產物的外觀設計。
其次,加多寶在王老吉商標採用權到期時,依照合同和法條規定休止了對王老吉商標的採用。與此形成鮮豔對比的是,在紅牛商標案中,北京紅牛乃至華彬旗下的工場至今仍在採用紅牛商標生產販售紅牛飲料。
再次,本案中紅牛金罐包裝并非由北京紅牛創新,早在1982年,天絲醫藥初次以紅牛(Red Bull) 品牌向新加坡出口的第一款紅牛飲料,即是其經典的金罐包裝產物。1993年天絲通過其設立的海南紅牛飲料有限公司將紅牛金罐包裝飲料入口到中國并廣泛販售。這也進一步說明,北京紅牛提此條件出的共享商標和包裝在紅牛案中是行不通暢的。
新加坡經典金罐紅牛產物
從北京市高等人民法院對紅牛系列商標權益案的判決到此次國家常識產權局駁回北京紅牛提出的紅牛金罐商標無效宣告請願,都表示紅牛系列商標歸屬領會始終屬于天絲方面。而北京紅牛則通過不停強調個人的功勞——即大批的宣揚推銷使得紅牛成為著名品牌,試圖以其貢獻論來牟取商標採用權。
功勞論可以作為牟取商標權的根據嗎?
眾所周知,我國商標的所有權通常分為原始贏得與繼受贏得兩種方式。天絲醫藥名下所有并處于有效狀態的紅牛商標,北京紅牛可以僅由於功勞就牟取共同所有權嗎?
2024年10月,天絲醫藥對合資公司的紅牛商標允許協議到期,且未予續期。
2024年9月,北京紅牛的合資經營限期屆滿。
2024年9月,據泰王法院一次判決,北京紅牛董事長嚴彬在泰國再次敗訴,法院判決紅牛維他命飲料(泰國)有限公司董事會關于包含有辭退嚴彬先生此前充當的北京紅牛董事長及法定典型人職位、以及更改包含有其在內的多名董事會成員議決是正當的。他在北京紅牛的董事長、法定典型人地位在泰國不再正當。
2024年11月宣判的紅牛系列商標權益案中,北京高院的判決書中也裁定,作為無形財產的客體并難受用添附贏得商標所有權,由於商譽是承載于商標之上,不可脫離商標而孑立存在,二者無法進行現實的分解。因涉案紅牛系列商標的權屬狀態是領會的,均歸屬于天絲醫藥公司所有,故北京紅牛根據廣告宣揚的投入而以為其贏得了商標所有權缺乏法條根據。
同時,在該案中通過天絲所出示的涉案《商標採用允許合同》足以證實,北京紅牛作為被允許人是在領會認可天絲公司是紅牛商標唯一所有權人條件下才牟取允許採用天絲名下的紅牛系列商標,並且允許合同同時規定允許合同終止時北京紅牛當即休止採用紅牛商標。可見,被允許人并不因在實行允許合同過程中對允許標的即商標進行了廣告宣揚則當然贏得商標的所有權;反之,允許人亦無權由於被允許人牟取了龐大商務利潤而超出允許合同商定,要求被允許人額外付款允許費用。
以及,在這一次的國家常識產權局關于北京紅牛提起的第11460102號運彩 未派彩紅牛Redbull(立體商標)商標無效宣告請願的判定書中也領會,固然北京紅牛對紅牛維生素性能飲料著名度的增加做出了功勞,不過由此產生的商譽仍然附屬于著名商品紅牛維生素性能飲料,應由該著名商品的權力人天絲醫藥保健有限公司享有。
北京紅牛在出于商務目標為增加產物著名度的投入而創建的功勞,也為其背后實質管理的華彬集團創建了龐大的收益。
以上種種判決和事實都表示,北京紅牛想要以功勞論、貢獻論來牟取商標所有權或者共享商標權益,是沒有法條根據的。
也難怪之前有友對華彬方面的操縱批評到屋子租了20長年,就認為屋子是個人的,還想要求屋主在房產證上加上個人的名字。
紅牛系列商標案牽涉的案件較多,天絲醫藥與華彬集團之間的二十多告狀訟錯綜復雜。跟著關連案件的逐個審理,狀況好像也越來越明朗,市場上三個紅牛的情勢相信也不會太久。從此刻兩方各別在市場上的投入,能夠結局也已經可以預感了。